第五章 與仇敵共枕
婚前性行為或通姦( 包含試婚 )
儘管有這些所謂的「文化正常現象」
但聖經講得非常清楚明白:性關係只存在於婚姻盟約之中;
所有婚前性行為都是在上帝的計劃和目的之外,那是罪,
這些陷入婚前性關係的人會讓仇敵有權柄得以進入他們的生命中。
上帝的話超越我們所居住的文化背景,而且永不改變。
「哥林多前書6:18 你們要逃避淫行。人所犯的,無論甚麼罪,
都在身子以外,惟有行淫的,是得罪自己的身子。
6:19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?這聖靈是從 神而來,
住在你們裏頭的;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,
6: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。所以,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 神。 」
婚前輔導對於信徒是非常重要的。
一對男女在彼此交往的期間應該多集中心思在靈和魂的上面,
而不該只被對方的身体所吸引。
若他們向上帝和彼此允諾在建立婚姻盟約之前要保守自己的純潔,
只委身於彼此,那麼他們就必需設定清楚的界線,讓這許諾得以實現。
已經訂婚的人需要向他們的屬靈領袖或長老負責,
且彼此都認同兩人在婚前合宜的接觸行為界線,並且嚴格遵行。
如果一對男女決定不在婚前有性行為,
那麼他們所有的行為都要強化這個決定。
兩個人都要小心考慮為自己設定彼此接觸的界線。
如果一個基督徒對上帝認真、願意順服祂,
上帝對他或她的要求則是:婚前的貞潔和婚後的忠實,他
們的生活方式一定要反映出這樣的要求。
婚姻不只是性。婚姻是兩個人彼此生命的分享,亦即彼此捨命,
而且終其餘生都是如此。結婚前兩人交往時的關係應該是兩人彼此認識,
建立深厚友誼基礎的一段時期,在這基礎上兩人建立共同的生命。
如果他們已經開始有性行為,這樣的行為很快就會轉變成兩人關係的重心。
姦淫
已婚的人和非合法配偶發生性關係。
新約中耶穌把姦淫的定義延伸的更廣,包含人心裡犯的姦淫。
從定罪中得自由
真正回轉、向上帝悔改並且說:「我的生命中再也不要發生這樣的罪。
我僧恨它就像上帝僧恨它一樣。我選擇靠著上帝的幫助,
我要把腳放在聖潔的道路上,成為上帝呼召我要成為的純全、無瑕、聖潔的僕人」
我們就會看到上帝開始做潔淨、醫治和恢復的工作。
是上帝的恩典、憐憫和無條件的愛願意赦免並救贖罪人。
上帝不只要為破碎的生命帶來醫治和恢復,祂還要為祂榮耀的緣故,使用這個生命。